2017年龙口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五)报名临床医师、医学影像医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毕业生;报名康复医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专业毕业生。
(六)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需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往届专科毕业生需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七)研究生优先录用。
临床医师、医学影像医师共5名,康复医师1名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后录用。
1、采取现场和网上邮箱报名,政工科现场审核。
2、报名地点:
医院政工科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8:30-10月19日17:00。
4、笔试、面试通知
电话通知。
5、报名需要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备案注册表、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安排统一时间,由政工科、医务科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届时公示。
2、面试。安排统一时间,由院领导、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政工科负责人和科室主任组成专家组,采取面谈法进行面试,现场进行评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按名次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环节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1、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1年。
2、试用期满,经医院、科室考核合格,能胜任本职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享受岗位和绩效工资待遇。
2、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考核合格,享受同工同酬工资待遇。
3、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金。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 0535-877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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