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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新疆中药民族药药品标准提高协调会”在新疆维药公司召开

      2017年10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药业四楼会议室召开“新疆中药民族药药品标准提高协调会”,公司副总经理克力木·艾买提、刘腊才,研发总监尹海龙参加了此次会议。

       新疆民族药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从2010年开始,由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各药物研究机构承担,在自治区食药监局支持下开展,旨在加强民族药标准课题研究单位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快药品标准提高研究进程。

      自治区食药监局注册处副处长卡迪尔·吐尔洪主持此次会议,会议中副总经理刘腊才介绍现行民族药标准存在的制法、处方、规格、功能主治等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协调会予以解决。

      会议中,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民药室艾买提江博士表示,在标准提高过程中,如制法中相对密度、辅料、防腐剂的问题可以进行修正。卡迪尔·吐尔洪在会议中指出,不影响产品质量变更,可以在本次标准提升中进行修订。关于药品规格、功能主治等问题,各企业应开展相关研究,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在标准提高过程中企业应该积极与科研单位、药检所、药典委员会联系交流,加快药品标准提升工作进度。

       本次会议召开,对新疆维吾尔药业的药品标准提升工作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通过标准提高对产品质量提升、规范药品生产意义重大。新疆维吾尔药业以传承和发展维医药文化为使命、推进维医药产业化为己任,坚守、专注、创新维吾尔药领域,严格把控药品生产环节和质量安全,将最好的药品投放到市场上,让更多人受益。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自治区食药监局注册处副处长卡迪尔·吐尔洪、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刘晓芳、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民药室主任艾买提江、中药室主任于新兰;参加此次会议的单位有:自治区药物研究所、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自治区维吾尔医医药研究所、新疆奇康哈博维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银朵兰维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田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加斯特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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