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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省卫生计生委综治办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自觉履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担当的勇气,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平安医院”创建、“雪亮工程”建设等活动,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协防、消防等措施,积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 管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 办
江西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中心)
编辑/胡 骏
统筹/黄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