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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大荔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招聘工作进入体检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2017年大荔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布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集合时间
2017年10月23日上午8:00(星期一),请务必准时到达。
三、集合地点
大荔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
四、体检须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顺位递补。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若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三天请保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
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当天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3、体检前请仔细阅读有关体检须知,在医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下逐项进行检查。
4、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工作人员。自行带走体检表者视同放弃体检和聘用。
联系电话:0913—3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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