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农业部2016年4月13日发布实施《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
该规范规定了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屠宰资质,是否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屠宰标志牌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情况。设施设备配置、屠宰工艺、肉品检验、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厂(场)一档,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并分年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