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共场所国家抽检结果公示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监督函[2017]12号)的要求,山海关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对任务清单上的美容美发业、住宿业、沐浴业、游泳馆的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并委托山海关区疾控中心对顾客用品、用具细菌指标等进行了抽样检测。现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详情如下
2017年公共场所国家抽检结果公示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监督函[2017]12号)的要求,山海关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对任务清单上的美容美发业、住宿业、沐浴业、游泳馆的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并委托山海关区疾控中心对顾客用品、用具细菌指标等进行了抽样检测。现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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