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根据国家、省、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楚雄市卫生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协同楚雄市疾病控制中心于2017年5月、9月对全市的生活饮用水开展了以供水水厂出厂水、城区大型小区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单位现制现售水、双随机监督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的监督抽检工作。
截止2017年9月22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8人次,车辆19辆次,重点监督检查完成辖区内6家乡镇集中供水水厂、城区10个大型城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城区6个现制现售水工作面、全市15个乡镇41所中小学生活饮用水管理情况的督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同时开展重点监督抽检任务,共采集样品69份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验。目前,市疾控检验中心采集样品的水质检验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下步楚雄市卫生监督所一方面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力度,扩大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面和学校生活饮用水监测面;另一方面将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力度,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把学校生活饮用水抽检情况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促进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改善。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内群众喝上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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