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县城区新中心药店有限公司因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被列入江苏2017年度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除了列入黑名单外,该药店还被没收查封扣押的药品,并被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的5倍罚款,还没收违法所得。
随着国家、各省市对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各地对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飞检、专项检查也从未放松,在这些检查中,屡屡有企业中招,然而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39医药君发现,这一年来,基本上每天都有企业被整改、收证、撤证。作为企业,一定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和经营,否则,万一被处罚和曝光真是得不偿失。
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公告
社会法人名称 | 注册/生产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情况 | 相关法律依据 | 实施处罚的单位 | 确认时间(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 |
响水县城区新中心药店有限公司 | 响水县城灌河中路96号 | 夏学斌 |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 1、没收被查封扣押的药品;2、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的五倍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7年4月29日 | 2019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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