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布《关于撤销山东滨州现代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59号)。公告显示,山东滨州现代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关于撤销山东滨州现代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违法违规事实 | 撤证日期 |
1 | SD16-Aa-20160649 | 山东滨州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惠民县李庄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南楼二楼 | 现场检查不能提供药品随货通行单及发票等凭证资料;温湿度监测系统部分数据缺失;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等。 |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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