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卫生计生委坚持以优质高效服务,作为检验软环境建设成效的试金石,始终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提高全市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群众健康。
一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出台《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府办发〔2017〕13号),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制度政策“六统一”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并设置2年过渡期,循序渐进,实现平稳过渡。2017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已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在省内跨市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实现“首批”接入国家跨省异地结算平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在就医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直接结算。
二是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加快推进“一站式”平台建设,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一站式”结算;印发《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中落实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工作方案》,定点医疗机构100%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6家扩大到50家,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患者384人;同步推行“一站式”结算方式,提高了报销便利性。
三是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帮扶行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对口支援机制,协调省级医院派出专家支援县级医院76人次,指导手术病例17例,诊疗625人次;组织市级医疗专家组50人,开展大型巡回义诊4次,对1092名因病致贫人员,发放4.1万余元药品;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21人次,诊疗58人次;42家乡镇卫生院对497家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进驻村卫生室500余人次,诊疗3700余人次。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优化服务形象。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内容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建立医德医风测评机制。成立涉软案件查办组,采取巡访、暗访、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涉软岗位、服务窗口和执法部门的检查力度和涉软案件查办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开展暗访和夜查8次,转办、查办行风案件7件,查实4起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通过下达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通报,查找、整改在服务规范、服务态度、医患沟通和医德医风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对负面评价较低的反腐倡廉、行风九不准、医院管理和经济管理四方面22项指标已100%整改到位,系统安全维稳和软环境改善明显,成效显著。(李铮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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