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
化学名称:(6R ,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15N4NaO8S
分子量:446.37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3、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6、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7、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青霉素治疗者。
8、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尚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0.75g*10瓶。
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时间间隔
>20 0.75-1.5g 每8h
10-20 0.75g 每12h
<10 0.75g 每24h
对于进行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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