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卫计委、市教育局于2017年3月1日至10月下旬联合对市属学校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41所,包括公办学校36所,民办学校5所。
重点检查教室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内设医疗机构、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等。对19所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进行快速检测,为学校改善教室环境卫生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检测的19所学校中,教室人均面积合格的有4所,占21.1%;课桌椅符合率合格的有10所,占52.6%;采光合格的有18所,占94.7%;照明合格的有11所,占57.9%;2所学校部分教室灯管方向平行于黑板;4所学校未配备专职校医;我市中小学供水方式均为市政供水;各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检查结束后,市卫计委、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对全年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学校加强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