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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这样经营,究竟对不对?

最近的医药产业政策的解读已经令人应接不暇,今天在批阅一个学生写的实习周记的时候,却又一次刺痛了我的心。


她的周记写道:“进药店买药的人,其实他们是不懂的,而大多数是我们推荐买什么他们就买什么。前几天进来一位大叔买感冒药,我们店每天毛利任务比较高平时拿药一般都挑毛利高的药拿,这次不例外。他一点没犹豫就去了收银台,过了会听到他惊讶地说:“现在感冒药都这么贵了吗?我们一天工资才多少,哎...”刹那间,我百感交集...”


是的,我们又看到了熟悉的关键词“医药信息不对称”、“推销毛利高的药”、“底层人士感到药价贵”。我们经常会听到对此评价的多种声音。


A说:黑心药房想挣钱。


B说:   说的好像别的行业不是一样。医生,药师啥的,本来就是个职业,让你们好顿吹捧,吹完了觉得人家撑不起来,就翻脸了,你们当初倒是别捧阿。


C说:  宁愿花几百块去吃火锅吃的嘴烂,不愿花几十块钱买一盒清热解毒的药。。。


D说:你告诉我哪个行业的人卖东西优先推荐最便宜的?不仅便宜还要是最不赚钱的。 再说就算放显眼地方,顾客还是会问店员找药。


E说:我也是早上去买药又惹一肚子气,别的地方不知道,就XX市而言,去药店买自己想买的药,他会给你说那个药效果不好,给你推荐其他的贵上一两倍的药,最后不管你是耐心听完还是打断她,说你想要自己想买的那种,他都会黑着一张脸,摔摔哒哒的给你开单子拿药,虽然我也只去过两个药店拿药,但都是这样,不是说良心药店良心店员没有,只是太少了...


好的,我们可以看出来,药店这样经营不是一家两家了,已经变成一种普遍状态了,那么透过现象说说本质:首先来回答几个问题:


第一,药店卖给你的药一定是客观价格最贵的?(仅仅针对有这种现象的药店)

答案显而易见:不是的,而是毛利润最高的,这里的门道就多了:效果差不多,哪个赚钱卖给你;这种药进医保了但利润低,我甚至不推荐给你,让你用不了医保;有大品牌药,但是小品牌利润高,卖你这种。当然了这些药前提肯定是安全有效。


第二,药店推荐、诱导卖给你毛利最高的药,违法吗?

不好意思,我查阅了相关药品价格、产业政策,没发现实质性违反了哪条。我国2015年度新出台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政府定价,除了对医药支付、专利保护、特殊药品定价有专门规定外,绝大部分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也就是说,对于这类药品,卖多少钱,药店自己说的算。另外,卖给你的药都是安全有效的,你也不知道卖给你的药的利润情况,缺乏有力证据投诉。


第三,既然不违法,为什么有些人感情接受不了?

是的,虽然不违法,但是药店这样经营总感觉怪怪的,为什么呢。从产业和商人逐利性来说,推荐毛利高的物品无可厚非。但是药品属于特殊的商品,是治病救人的,从患者身上攫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情感上确实难以接受,有点趁人之危之嫌,不仅仅受到道德谴责,药师内心也会有良心挣扎。


另外,医疗和用药服务具有信息不对称性质,普通大众不知道如何用药,用哪种药,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没有选择商品权利,这是跟普通商品的根本区别(普通商品按价格高低,明码标价,消费者按需消费,自由选择),进了药店,基本上要听从药师的推荐,没有选择权,相信药师后,最后发现卖给我的药动机不纯,我买贵了,对药品又没有选择权的痛苦,无处发泄,医患关系将越来越差。


第四,药店、药师,没良心?

卖药也是个良心活,药师想这样吗?我相信大部分药师不想这样,可是当你的工资和卖药的销量挂钩,和你卖药的毛利润的任务挂钩。你面对一个零和游戏,你不给患者推荐更多的药,更贵利润更高的药,你就拿不了很高的工资,在社会压力这么大的环境下,畸形的绩效考核,让你只能安慰自己,给患者推荐更多、利润更高的药。


药店要不要讲良心呢?我们知道:公立医院可以冠冕堂皇得拿着公益性的幌子来赚钱,当然也是医患矛盾重灾区。药店呢,可没有公益性的幌子,更倾向于企业的性质,卖药赚钱也更心安理得。再加上,我国是仿制药大国,药品附加值低,药品生产和销售根本不赚钱,怎么办呢?对于药店来说,只能多从“量”上想办法,就是卖更多的药;从“质”上想办法,对那些利润高的药品,多卖点,而且把卖药的指标压到店员身上,这个锅就是店员来背了。


从药品市场规模讲,虽然“80%药品在医院销售,20%在药店”的格局被打破,但药店销售市场规模占比仍然不高,医改重点仍然是医院。


从监管来说,国家对药店的监管,更多的是重药品质量安全有效,轻价格监测和药师合理用药监督。因为缺乏政策和良好的环境,所以药店很难有动力搞合理用药。


最后,从实现健康中国战略、营造行业自律环境角度,我们来谈谈如何破局?


笔者觉得:第一,还是要谈改革创新。我们国家的药品含金量要提升,创新药、改良型仿制药多了,利润空间也就大了,各个产业链也能有更多肉吃,有更多肉,药店经营策略也就更丰富。


第二,加强对于药店价格监控。虽然药品价格,主流是市场化,但是对于那种离谱价格的药品还是要多做监测。


第三、加强对于药店合理用药的管理。要形成机制,定期抽查,看看药店药师给患者推荐的药,有没有“大处方”、有没有极端化的拔高给药。


第四、加强对于大众合理用药知识普及。大众对药品和合理用药熟悉了,也就弥补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能够判断有没有合理用药,也就有更多选择的资本。


第五,切断药师和卖药销量绩效考核的联系,提升合理用药水平。药店药师,要形成以用药服务支付价格和患者满意度来定工资的机制,而不是以卖药量为指标,保证药师推荐药品,是基于患者合理用药的单纯的技术角度,结合患者的支付能力来考虑,而不是以药店的利润为唯一出发点。


第六、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药店信用考核的体系。


第七、加大信息共享,信息公开的力度。构建药品价格的透明体系,促进药店优胜劣汰。


第八,重视互联网卖药和第三方用药咨询。利用网络平台,把用药咨询和买药分开,构建消费者自由选择买药的良好环境。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法治社会才初具雏形,温情社会的构建,更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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