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17﹞204号)要求,西安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34家放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按照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7﹞223号)要求,此次放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以双随机监督检查形式完成,本次国家放射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在我市共有36个,涉及1家省级监督机构(2个双随机任务)1家市级监督机构(5个双随机任务)和9家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29个双随机任务),共30名放射卫生监督员(省级4名,市级5名,区县21名)。目前除1家机构在双随机监督检查前自动停止放射诊疗工作关闭外,其余35家均已完成,任务完成率97.22%,完结率100%。
抽检结果显示,我市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相对规范,抽检的单位均持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工作,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但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放射法规培训、无上岗前放射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未按规定开展定期的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和设备性能检测的情况,这些现象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表现比较突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卫生监督员同时按要求完成了双随机监督数据的填报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