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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药品经营企业歇业公示(续九)》,合肥天星医药石台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合肥天星医药石台有限公司歇业申请报告》(天星石药〔2017〕04号)及随文交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已收悉。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同意该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省局要求池州市局要加强对企业歇业期间的日常监管,督促歇业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欲恢复营业,须向企业所在地市局及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此外,从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2017年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统计,目前共有37家药企申请歇业,不过,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已申请恢复营业了,因此,目前仍有36家药企歇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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