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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医生,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有明确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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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责: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建册孕妇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


定义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工作流程图



工作内容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那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必选项目为对所有孕妇应当询问、检查的基本项目,建议项目由筛查机构根据自身服务水平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必选和建议检查项目。

 

(1)必选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建议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筛查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原则上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编辑:康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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