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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扶贫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让他们“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提高健康水平,为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健康扶贫的对象
1、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因病致贫贫困人口;
3、因病返贫贫困人口。
三、健康扶贫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医改要求、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促进体系。全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力争达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不出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期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四、五重保障
1、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门诊报销:在乡村两级就医门诊免一般诊疗费,门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525 元。其中,县内村卫生室就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高血压II-III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 (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住院报销: 基本医保不设起付线,一级医院(乡级) 90%一95%,二级医院(县级) 80%一85%,三级医院(州级及以上) 70﹪。
2、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为0 元,年度报销限额达到24. 75 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0—2 万元 (含2 万元) 报销70%、2—5万元(含5 万元) 报销75%、5—8 万元(含8 万元) 报销80%、8 万元以上报销85%。
3、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4、医疗救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 。
5、兜底保障。前四重保障报销后,由兜底保障资金确保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和确保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州内政第范围外住院费用全部兜底,州外政策范围外住院费用保障比例不低于90﹪。
五、一层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期间,由政府每人每天给予生活、护理费补助,其中县级30元/天、乡镇15元/天。
六、五项便民惠民措施
1.先诊疗,后付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绿色通道,持就医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2.“一站式”即时结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报。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部分。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障碍、肺结核等患者,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住院享受转诊绿色通道, 65岁以上贫困人口每年享受免费健康体检1次。
4.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对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等9类15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享受上级专家下沉基层服务。
5.“光明扶贫工程”。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享受免费救治。
供稿:县卫计局
编辑::辛文才 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