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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院长收受药品采购回扣被撤职



澄迈县加乐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徐奇谋严重违纪被处分



 

日前,澄迈县纪委对加乐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徐奇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奇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加乐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擅自决定将收取的医疗垃圾清理费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开支使用;在担任仁兴中心卫生院及加乐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徐奇谋在组织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其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并足额上缴全部违纪款,具有从轻处分的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徐奇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为事业编制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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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纪委监察局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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