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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最新发文:明确禁止网售处方药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导语:1114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药品经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14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药品经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规定,网络药品销售者除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网络安全措施和相关数据库,能够保证业务开展要求;

(二)建立网络药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建立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

(四)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五)建立网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指出,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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