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基层卫生大会上,关于家庭医生签约与慢病管理专题中,国家卫生计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基保处处长张并立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进行了修订说明
会上,张并立表示,第二版中提到的一些高危对象与大家所掌握的情况有所出入,所以在第三版中对高血压患者的管理与规范明确强调出来,同时对工作指标再次完善。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过程: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为依托,组织大量专家,着手进行修订,经过各服务规范专家组组长牵头起草、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相关司局意见,征求中医药局和财政部社保司意见等多个环节。经过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依据:
1.以《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为指导。
2.以相关部门近年下发的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条例、指南为参照依据,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点,强调服务规范的可行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3.积极听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各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原则:
1.突出工作常态化原则:
修改原规范框架名称,将“五、考核指标”改为“五、工作指标”,调整原健康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的指标含义,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的分子改为规范管理、体检表完整的含义,促进管理规范化。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之间的结合,如在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填表说明中,增加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结合的内容。
2.强调科学可行性原则:
对各省提出的目前只是地方经验和做法尚没有全国统一标准或指南的不做修改;对原有《规范》在实际使用中容易出现歧义的项目进行修改和解释,如随访表中的“用药情况”指此次随访开具的处方药物而非患者此次随访前实际服用的药物;对原《规范》使用中出现复杂情况时的应对措施,进一步补充说明,如增加“中医体质判定标准表”的填写说明等。
3.相关专业相应要求一致原则:
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条例,对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同步更新。如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的“儿童免疫程序”;建档的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文化程度、职业、血型”等编码顺序等。与专业防治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如病情基本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频次要求。与疾病防治指南的相应内容要求一致,如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满意标准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主要内容:
第三版合并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全版包括十二类13个项目服务规范(慢性病患者包括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四种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与健康教育等七个项目的服务对象中,强调明确了“常住人口”概念。
原版中的“考核指标”改为“工作指标”。强调工作常态化,突出规范执行中的质量和效果。各项目工作指标比原版考核指标均有删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