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莒南县妇女儿童医院)由原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能是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医疗保健服务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现有在岗职工209名,内设科室30余个。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产科、儿科岗位的人员,年龄限40周岁(1977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以下;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需2014年及以后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未婚;妇科助诊岗位,限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的,2017年毕业生。其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儿科、产科、B超室、乳腺科等岗位需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
6、会计岗位、后勤岗位(水电工)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7人,其中医学类专业40人、学前教育(含幼教)专业2人、特殊教育专业2人、文秘岗位1人、会计岗位1人、后勤岗位(水电工)1人。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17年11月27日-1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到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莒南一中对过,计生大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证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先由人事科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针对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对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者,可视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合格者,可直接聘用)。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临床医学等岗位(医生、B超、康复医学、康复治疗、中医学)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理论知识,护理等岗位(护士、助产)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其它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职业素养。(面试时间、地点视情况而定)
面试人员确定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统一确定笔试成绩,视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弃权或审查不合格情况,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医学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取得相应专业(或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均无资格证,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选确定后,由本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考察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本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临床执业医师经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中心《合同制人员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暂行规定》中护理人员薪酬标准加倍计。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绩效工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电话:7229313(人事科)
联系人:宋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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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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