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保证我区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有效落实,按照《2017年沈阳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依据2016年蓝盾五号行动的模式对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的托幼机构,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综合评分。
此次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辖区内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基本情况,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摸清辖区托幼机构饮用水基本情况,掌握幼儿饮水主要方式,加强对辖区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建立健全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制定饮用水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辖区托幼机构饮水卫生管理。
自今年五月至十月,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共计监督检查托幼机构96所,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90人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监督检查的托幼机构建档率达100%;建立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达100%;对托幼机构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托幼机构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水平,促进了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区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