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天津大学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与天津市社保中心对每位新生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现除个别同学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对外,其他2017级(含补保)的同学即日起均可用身份证在天津大学医院及北洋门诊部就医(从挂号开始就要出示身份证,有天津市社保卡的同学可出示社保卡)。
因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同学,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一定要出示身份证或天津市社保卡(告知自己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出院结算时才能按照医保办理结算手续,只交个人应承担住院费用的部分。
【提示1】2017级新生在卫津路校医院和津南校区北洋门诊部及天津市所属医保定点一级医院(2017-9-1以后)就医费用已超过500元,将黄联收据、处方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申请报销。
【提示2】因疾病住院发生全额垫付费用的同学准备好相关材料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报学保办。
【重点说明】 2017年9月1日以后因意外受伤就医的同学,无论门诊、住院使用身份证就医自己全额垫付后,再回天津大学学保办申请报销(报销所需材料详见本科生手册或医疗保险告知书及天津大学医保办公众微信号)。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报销时间与地点:
卫津路校区天津大学医院学保办326室
每周一、周三、周四全天。上午8:30——11:30 下午 2:00——4:30
津南校区北洋门诊部医保办202室
每个月11日——24日的周一至周四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00
天津大学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