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贵”的处方,您见过吗?
今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就在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的深圳济华门诊部,发现了2张“神奇”的处方笺......
这2张处方笺只在科别写了个“牙”字并填了患者姓名,处方正文及后记再无其它内容。
这可能只是“草稿”?
不!
卫监执法人员发现这2份处方后面还附有日期,是今年5月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缴费人和处方笺姓名一致。
卫监执法人员问了开处方笺的牙科医生,医生解释说:“他们要洗牙,当时就先填了名字叫他们去交费,后来忘记补写了,我知道要写,但有时太忙就忘记了......”
这个诊所和医生都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可这下因为一个“忘记”,门诊部被处罚4000元,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牙科医生也被予以警告,并记4分。
处方书写是个小问题吗?
当然不是!处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正文还是医生署名等内容,都是有利于患者的维权凭据。
所以,别以为处方随便写或不写都无所谓,违反规定要受相应的处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要依法执业才对!
来源:深圳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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