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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率先出台省级工作方案,专项救治取得显著成效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舒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治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实施重特大病种拓展到24种,专项救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细化措施,精准施治,全面提升大病救治能力。

一是打造健康扶贫双签约。我们建立了家庭医生、乡村干部和全省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的双签约工作机制。依托健康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对筛查出的大病、重病和慢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工程的“三个一批”保障范围。同时要构建医疗服务政策保障团队,由乡村干部主动靠前,包片到户,逐步逐人去合适政策落地情况,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实施连续性医疗服务,按照基层筛查、县级转诊、定点救治的工作思路,逐级定人定责,促进查、诊、治、转,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按照常态化救治和集中救治相结合的原则,我们每年安排两个时间段开展大病服务月的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救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我们出台了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对平均住院日和单病种费用的标准提出了调整的意见,指导定点医院优先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切实减轻医保体系和基层患者的负担。我们组织制定大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成立了诊疗专家组,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创新模式、完善政策,切实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一是以医保改革破解因病致贫、返贫。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帮扶方案》,其核心内容是“三保险、三救助”。“三保险”是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的医疗保险,三保险报销,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三救助”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给予全额救助。对24种大病的晚期患者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每人5千元的大病关怀救助。对少数特困人口,他的自付费用民政部门要给予特殊帮扶,这样就使贫困患者看病就医的经济费用由个人承担变为由制度承担,报销比例提高,帮扶力度加大,个人支付减少。二是稳步推行先治疗、后付费。我们会同省人社听、扶贫办、民政厅在全省所有县区推开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医保应补偿的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

三是扎实推进一站式结算。所有的定点医院均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确保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由定点医院与患者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民政部门签订即时结报协议,住院费用在住院时可以及时结报,贫困患者只需付自负的部分费用,医疗救助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相关机构随后拨付。截至2017年11月中旬,已为10.3万名大病患者建立了台账,救治7万余人,救治率68.1%,其中9种大病筛查6810人,救治5200人,救治率76.4%。

下一步我们将从“提能力、建机制、惠民生”入手,全面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力争做到“应治尽治”,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来源: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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