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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你所关心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有了新变化,速看这里


11月27日下午,扬州市医管办召开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闻发布会。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雷主持发布。市医改办、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发布活动。



下面,就让小编带你走进发布会现场,一起来了解此次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相关内容吧。





为什么要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而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仍然是2005年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其价格调整已经列为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合理的比价关系,做好基层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衔接,推进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调整的方案。


价格调整的依据




调整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2、有升有降,结构调整。

3、综合施策,整体推进。

4、动态调整、强化监管。


价格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调整主要内容


1、合理制定下放定价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结构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

4、建立规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模式。



实施时间


自2017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


部门答疑


此次价格调整是否会增加基层百姓看病就医负担?

根据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的测算结果,此次基层价格调整门诊次均费用仅仅上升0.5%,对基层群众负担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同时,医保报销项目价格调整后,医保报销项目仍按比例报销,相关部门将根据基金筹集规模、医疗收费价格政策等因素,科学制订医保报销政策,让百姓看病更实惠。比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10元/人次,我们政策明确,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按照门诊病人每人次每疗程支付9元,患者按照每次每疗程1元标准自付。


此次价格调整是否会调整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政策?

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政府对其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按规定核定的人员经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符合规划的人才培训和人员招聘支出、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并按规定给予补助。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及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价给予合理补助。


各地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补助办法,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确定补助水平,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持续正常运行。



如何抓好价格调整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政策的理解和解读。11月24日,市医改办牵头,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学习贯彻《关于调整扬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解读《扬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内容。


二是抓紧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如:与医保政策的衔接,与财政政策的衔接,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与基层医院收费软件系统的衔接,做好基层医院价格公示的衔接等等。


三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此次价格调整涉及调升的、降低的、取消的价格政策,四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政策。


四是做好正确引导。我们将向社会做好宣传,向广大的医护人员做好宣传,向广大的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社会理解、支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供稿:扬州市卫计委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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