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市扎根、开花、结果,助力脱贫攻坚战,不断凝聚全社会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耀汝州的社会氛围,接市委宣传部通知,特在我院开展“寻找汝州新乡贤”和评选第二届汝州市道德模范的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寻找汝州新乡贤
一、推荐标准:
推荐的乡贤人物需是居住在汝州本地或祖籍为汝州,爱党爱国爱家乡,遵纪守法、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本地民众尊重的人。其典型事迹能充分反应当代社会贤达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时代风尚,对当地干部群众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激励、示范作用。
二、被推荐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作为传统文化的守望者、尊德守礼的示范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引领社会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
2、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方面有独到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有良好的家风家训,对子女教导有方,思想品德良好,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嘉言懿行垂范乡里。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威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5、在家或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始终能够心系家乡,反哺家乡,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以自己的行为提升汝州形象。
评选第二届汝州市道德模范
汝州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一、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推荐评选范围
1.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全市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汝单位的干部、群众、职工,汝州籍在外务工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不建议推荐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各类“最美人物”等均可优先推荐。
3.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4.上届评选出的道德模范不再参与评选。
供稿:侯晓蕾
供图:侯晓蕾
编辑:杨 栋 侯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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