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长治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决定面向社会为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经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核准,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共15个,招聘166人。
招聘单位有: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治市中医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卫生学校、长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治市健康教育所、长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山西省屯留常村疗养院、长治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长治市中心血站、长治市爱国卫生督查中心、长治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详见《2017年度长治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占本次招聘计划,可直接报名参加体检和考核;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招生简章中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仍在职)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 2017年12月4日8:00至2017年12月 8日18:00期间报名。报名详情见原文。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1)考试科目
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按照医疗卫生类岗位和非医疗卫生类岗位区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
(2)考试内容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非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方式、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长治市区设置考场。考试成绩可通过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或能力测试
采取面试或能力测试形式,在长治市人社局监管下,由长治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3名,以实有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具体公告详情请戳下方↓“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