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卫生、财政等15个部门制定了《广元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面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抓好各类癌症的规范化防治管理。
2015年以来,我市成立了市级癌症防治中心,设在市中心医院,承担市内癌症防治技术指导职能,结合市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市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资源,开展质量控制和评价。
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职责在人群癌症发病、死亡监测、危险因素监测和干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癌症筛查、诊疗、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开展了肿瘤防治市级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各级医疗、疾控机构筛查、治疗和管理能力。
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了我市癌症防治工作发展。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完善肿瘤登记系统,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提高肿瘤登记质量。
医疗机构开展肿瘤发病、死亡报告肿瘤发病、死亡报告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依托项目工作,在苍溪县、朝天区开展上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早期检出率>1%。建立多部门定期数据对比协调机制,加强各级肿瘤登记处与医保、卫生计生信息管理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定期收集癌症报销病例相关诊断信息和癌症住院病例病案首页内容,促进全市癌症发病、死亡信息资源整合。
医保部门将癌症纳入2类特殊门诊报销,同时对未经下级医院转入的病员执行报销比例不下浮,癌症患者入院优先办理等优惠措施。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打造支持性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日前,经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广元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进行终期评估,认为我市自2015年以来,全市癌症防治工作在组织领导与保障、部门职责落实、防治体系建设、主要防治措施落实进展等主要目标任务均以全面完成,全市肿瘤防治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肿瘤监测系统,发现危险因素,为政府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进一步以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为抓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防控模式,持续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三减、三健”为切入点,履行烟草框架公约,改善膳食,减少有害饮酒,增加身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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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疾控机构监测统计,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死因为我市人群主要死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占总死亡数88%。
2015年开始,全市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年粗发病率140/10万,年粗死亡率80/10万左右,发病率首位的是消化器官恶性肿瘤,其次依次为呼吸和胸腔内器官恶性肿瘤、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唇、口腔和咽恶性肿瘤、乳房恶性肿瘤;恶性肿瘤死亡病例中排第一位的是消化器官恶性肿瘤,其次依次为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唇、口腔和咽恶性肿瘤、眼、脑和中枢神经系统其他部位的恶性肿瘤。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责编:曹媛
审稿:王松、谢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