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为营造全院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信发、用法的良好氛围,请同小编一起了解了解宪法和宪法日:
【宪法日背景】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意义】
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
2.有利于健全法制
3.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宪法地位】
宪法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特点,它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