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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脓毒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诊治专家共识(2015版) (二)

中华儿科杂志2015年8月第53卷第8期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急救学组;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儿科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儿童重症医师分会

通信作者:钱素云,祝益民

《儿童呼吸在线》主编 申昆玲

三、治疗

(一)初期复苏治疗目标

脓毒性休克的早期识别、及时诊断、及早治疗是改善预后、降低病死率的关键。一旦诊断脓毒性休克,在第1个6 h内达到:cRT≤2 S,血压正常(同等年龄),脉搏正常且外周和中央搏动无差异,肢端温暖,尿量1 ml/(kg·h),意识状态正常。如果有条件进一步监测如下指标并达到:中心静脉压(CVP)8~12 mmHg(1 mmHg=0.133 kPa),中央静脉混合血氧饱和度(ScvO2)≥70%,心脏指数(CI)3.3~6.0 L/(min·m2),初始液体复苏时血乳酸增高者复查血乳酸至正常水平,血糖和离子钙浓度维持正常。

(二)呼吸、循环支持

为便于记忆采用ABC治疗法则:开放气道(A)、提供氧气(B)、改善循环(C)。


1.呼吸支持:确保气道畅通(A),给予高流量鼻导管供氧或面罩氧疗(B)。如鼻导管或面罩氧疗无效,则予以无创正压通气或尽早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在插管前,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先行适当的液体复苏或血管活性药物输注,以避免插管过程中加重休克。如果患儿对液体复苏和外周正性肌力药物输注无反应,应尽早行机械通气治疗。


2.循环支持:通过液体复苏达到最佳心脏容量负荷,应用正性肌力药以增强心肌收缩力,或应用血管舒缩药物以调节适宜的心脏压力负荷,最终达到改善循环和维持足够的氧输送。


(1)液体治疗:①液体复苏:首剂首选等渗晶体液(常用0.9%氯化钠)20 ml/kg(如体重超重患儿,按理想体重计算),5~10 min静脉输注。然后评估体循环灌注改善情况(意识、心率、脉搏、CRT、尿量、血压等)。若循环灌注改善不明显,则再予第2、3次液体,可按10一20 ml/kg,并适当减慢输注速度,1 h内液体总量可达40—60 ml/kg。如仍无效或存在毛细血管渗漏或低蛋白血症可给予等量5%白蛋白。接近成人体重的患儿液体复苏量为:每次等渗晶体液500—1 000 ml或5%白蛋白300—500 ml,30 min内输入。液体复苏期间严密监测患儿对容量的反应性,如出现肝大和肺部啰音(容量负荷过度)则停止液体复苏并利尿。如有条件可同时监测CVP数值的动态变化,当液体复苏后CVP升高不超过2 mmHg时,提示心脏对容量的反应性良好,可以继续快速输液治疗;反之,机体不能耐受快速补液。也可采用被动抬腿试验评估患儿的容量反应。第1小时液体复苏不用含糖液,若有低血糖可用葡萄糖0.5~1g/kg纠正。


脓毒性休克液体复苏不推荐应用羟乙基淀粉,因有致急性肾损伤(AKI)和需要肾替代治疗的风险。


液体复苏时血管通路的建立尤为重要,应在诊断休克后尽早建立静脉通路(2条静脉),如果外周血管通路难以快速获得,尽快进行骨髓腔通路的建立。条件允许应放置中心静脉导管。


②继续和维持输液:由于血液重新分配及毛细血管渗漏等,脓毒性休克的液体丢失和持续低血容量可能要持续数日,因此要继续和维持输液。继续输液可用1/2—2/3张液体,根据血电解质测定结果进行调整,6—8 h内输液速度5—10 ml/(kg·h)。维持输液用1/3张液体,24 h内输液速度2~4 ml/(kg·h),24 h后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在保证通气前提下,根据血气分析结果给予碳酸氢钠,使pH>7.15即可。根据患儿白蛋白水平、凝血状态等情况,适当补充胶体液,如白蛋白或血浆等。继续及维持输液阶段也要动态观察循环状态,评估液体量是否恰当,随时调整输液方案。


(2)血管活性药物:经液体复苏后仍然存在低血压和低灌注,需考虑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提高和维持组织灌注压,改善氧输送。


①多巴胺:用于血容量足够和心脏节律稳定的组织低灌注和低血压患儿。多巴胺对心血管作用与剂量相关,中剂量[5—9μg/(kg·min)]增加心肌收缩力,用于心输出量降低者。大剂量[10~20μg/(kg·min)]使血管收缩血压增加,用于休克失代偿期。根据血压监测调整剂量,最大不宜超过20μg/(kg·min)。


②多巴酚丁胺:正性肌力作用,用于心输出量降低者。剂量5~20μg/(kg·min)。多巴酚丁胺无效者,可用肾上腺素。


③肾上腺素:小剂量[0.05一0.30μg/(kg·min)]正性肌力作用。较大输注剂量[0.3~2.0μg/(kg·min)]用于多巴胺抵抗型休克。


④去甲肾上腺素:暖休克时首选去甲肾上腺素,输注剂量0.05~1.00μg/(kg·min),当需要增加剂量以维持血压时,建议加用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素替换去甲肾上腺素。


⑤米力农:属磷酸二酯酶抑制剂Ⅲ,具有增加心肌收缩力和扩血管作用,用于低排高阻型休克。可先予以负荷量25—50μg/kg(静脉注射,>10min),然后维持量O.25~1.00μg/(kg·min)静脉输注。


⑥硝普钠:当血流动力学监测提示心输出量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增加、血压尚正常时可给予正性肌力药物加用扩血管药物,以降低心室后负荷,有利于心室射血和心输出量增加。一般使用短效制剂,如硝普钠0.5~8.0μg/(kg·min),应从小剂量开始,避光使用。


血管活性药物输注应通过中心静脉通路或骨髓腔通路,未获得中心静脉前可采用外周静脉输注,避免为获得中心静脉而延迟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脓毒性休克患儿推荐建立有创动脉血压监测。

(三)积极抗感染治疗

诊断脓毒性休克后的1 h内应静脉使用有效抗微生物制剂。需依据流行病学和地方病原流行特点选择覆盖所有疑似病原微生物的经验性药物治疗。尽可能在应用抗生素前获取血培养(外周、中央或深静脉置管处各1份)或其他感染源培养(如尿、脑脊液、呼吸道分泌物、伤口、其他体液等),但也不能因获取感染源培养困难而延误抗生素治疗。降钙素原(PCT)、C反应蛋白(CRP)动态检测有助于指导抗生素治疗。积极寻找感染源,可选择合适的影像学检查。尽快确定和去除感染灶,如采取清创术、引流、冲洗、修补、去除感染装置等措施。

(四)肾上腺皮质激素

对液体复苏无效、儿茶酚胺(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抵抗型休克,或有暴发性紫癜、因慢性病接受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垂体或肾上腺功能异常的脓毒性休克患儿应及时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治疗,可用氢化可的松,应急剂量50 mg/(m2·d),维持剂量3~5 mg/(kg·d),最大剂量可至50 mg/(kg.d)静脉输注(短期应用)。也可应用甲泼尼龙1~2 mg/(kg·d),分2~3次给予。一旦升压药停止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逐渐撤离。对无休克的脓毒症患儿或经足够液体复苏和升压药治疗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脓毒性休克患儿,无需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五)控制血糖

脓毒性休克可诱发应激性高血糖,如连续2次血糖超过10 mmol/L(180 mg/d1),可予以胰岛素静脉输注,剂量0.05~0.10 u/(kg·h),血糖控制目标值≤10 mmol/L。胰岛素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血糖以防止低血糖的发生,根据血糖水平和下降速率随时调整胰岛素剂量。开始每1~2小时监测血糖1次,达到稳定后4 h监测1次。小婴儿由于糖原储备及肌肉糖异生相对不足,易发生低血糖,严重低血糖者可给予25%葡萄糖2~4 ml/kg静脉输注,并注意血糖检测。

(六)连续血液净化

脓毒性休克常因组织低灌注导致AKI或急性肾衰竭。在下列情况行连续血液净化治疗(CBP):①AKI Ⅱ期;②脓毒症至少合并一个器官功能不全时;③休克纠正后存在液体负荷过多经利尿剂治疗无效,可予以CBP,防止总液量负荷超过体重的10%。

(七)抗凝治疗

脓毒性休克患儿因内皮细胞损伤常诱发凝血功能异常,尤其易导致深静脉栓塞。儿童深静脉血栓的形成往往与深静脉置管有关,肝素涂层的导管可降低导管相关性深静脉血栓的发生风险。对高危患儿(如青春期前)可应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的发生。如出现血栓紫癜性疾病(包括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性血栓性血管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时,给予新鲜冰冻血浆治疗。

(八)体外膜肺氧合

对于难治性休克或伴有ARDS的严重脓毒症患儿,如医疗机构有条件并患儿状况允许可行体外膜肺氧合治疗。

(九)其他

1.血液制品:若红细胞压积(HCT)<30%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酌情输红细胞悬液,使血红蛋白维持100g/L以上。当病情稳定后或休克和低氧血症纠正后,则血红蛋白目标值>70g/L即可。血小板<10×109/L(没有明显出血)或血小板<20×109/L(伴明显出血),应预防性输血小板;当活动性出血、侵人性操作或手术时,需要维持较高血小板(≥50×109/L)。


2.丙种球蛋白:对严重脓毒症患儿可静脉输注丙种球蛋白。


3.镇痛、镇静:脓毒性休克机械通气患儿应给予适当镇痛镇静治疗,可降低氧耗和有利于器官功能保护。


4.营养支持:能耐受肠道喂养的严重脓毒症患儿及早予以肠内营养支持,如不耐受可予以肠外营养。

四、脓毒性休克诊治流程图推荐见图1。

专家共识推荐的诊疗建议并不是“金标准”,只是对临床医生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在临床实践中针对每个个体的情况需要随时合理调整治疗措施,达到个体化的目标治疗才是真正理想的治疗策略。目前还需要更多的临床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获取新的循证依据,以修订和完善诊疗方案,并制定具有更大指导意义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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