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委托四川省牵头,在四川、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试点,现成果已出炉。
该指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
(国卫监督发〔2015〕59号)文件精神
结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工作实际制订
分为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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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为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现场监督执法指引,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人类精子库监督;
第二部分
为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行政处罚指引,包括常用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行政处罚案由、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行政处罚流程图、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行政处罚常用执法文书书写参考。该指引是指导计生监督执法的一本操作性、实用性极强的工具书。
那么,全国14省市
具体的工作完成得怎么样呢
跟着卫监君一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