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湖南省2017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工作,现对2017年1月1日-3月31日符合免费筛查条件已经自费进行产前筛查的孕产妇开展补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报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涟源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涟源户籍但能提供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依据。
2.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在本院已自费进行了中孕(孕15-20+6周)产前筛查的对象。
二、补报要求
1.补报资料: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在本院已经自费进行产前筛查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由委托人代理需带孕妇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产前筛查报告单、发票(如发票确已丢失,可出具采血单位证明)进行补报。
2.补报地点:涟源市人民医院产科办公室
3.补报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12月31日以后不再予以补报,特此公告,请大家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38-4430340
涟源市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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