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日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要求全省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内容,不再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日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要求全省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内容,不再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