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献血工作持续做到“五个坚持”,即一是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明确政府和各部门职责,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是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关键。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按照血液“三统一”管理原则,规范采供血机构建设和质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有效措施。三是坚持以宣传为导向,大力普及血液知识,在全社会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是无偿献血工作长期推进的保证。四是坚持发挥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企业职工、医务工作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组织全社会踊跃参与,是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动力。五是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大力开展街头和固定屋采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为无偿献血者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拓展、稳定献血队伍,是实现自愿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的工作基础。目前,松原市献血志愿者队伍达到800余人。
松原市无偿献血工作起步于1995年,1998年随着《献血法》的颁布施行,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加速发展阶段。20多年来,全市无偿献血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可喜成绩。20多年来,全市无偿献血总人数达到29.1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74.5吨,年无偿献血人数由1996年的5000多人次上升到2016年的27334人次,年采血量由1996年的1.2吨增加到2017年的5.4吨。连续13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彻底保障了松原280万人的临床用血需求,实现了采供血动态的需求平衡。获得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等奖项。(王春英 刘丽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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