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防止过期疫苗进入使用环节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王耀)12月15日,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卫生计生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疫苗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疫苗配送企业数量,切实加强疫苗的有效期管理,防止过期疫苗进入使用环节。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将疫苗采购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疫苗生产企业可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疫苗,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同一家疫苗生产企业在我省选取疫苗配送企业不得超过2家,接受委托配送的企业不得二次委托。
《通知》明确,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要按照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发货出库,对疫苗的有效期要实施预警管理,无法在有效期内配送至接种单位的疫苗不得进入流通环节。过期疫苗由县级疾控机构统一登记回收,并定期向县级食药监部门报告过期疫苗的品种、批号、数量、生产企业,由县级食药监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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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网络红页
http://site.conac.cn/www/284062804/6059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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