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受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委托,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组织召开《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议,我所郑雪倩主任、童云洪律师受邀参会并在会中进行发言。
郑雪倩主任认为《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是于1995年发布的,而全国人大常委已在2007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因此此次修改应按照新出台的上位法进行,进一步指导医疗卫生领域内的具体贯彻落实,在部门规章等级范围内发挥该办法应有的作用与效力。
童云洪律师认为这个管理办法首先有上位部门法规的存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因此对于具体细则的实施和细化,第一个原则就是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原有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细化,结合实践进行细化;第二,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更多的时候要同国际化接轨;第三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及相关救援措施方法的改进,契合已发生的事件,要遵从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的原则。其中重点是要修改关于救护人员的资质限制,根据《执业医师法》,如从事医疗行为都必须由医师和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这极大的限制了救护的范围,我认为应该有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救援工作中,不应仅有医疗救护人员,动员更广泛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