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5岁以上人群首诊要测血压 将建十大慢性病防治中心
扬子晚报记者 石小磊
2018年01月19日07:58 来源:扬子晚报
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江苏省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江苏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8-2020年)》。规划中提到,慢性病早期发现很重要,为此江苏将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
慢性病早诊早治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显现,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系统等疾病的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
为此,规划提出,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筹建慢性病防治中心
江苏还将探索建立适合本省实际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分期分批筹建心血管病、癌症、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骨质疏松、精神疾病、心理健康十大类省级慢性病防治中心或区域中心。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肺结核病报销七成以上
当前,我省肺结核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仍位居我省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前列,疾病负担较重。
在医疗保障上,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种,并提高保障水平。到2020年,实现肺结核患者合规的结核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30%、贫困肺结核患者合规的结核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10%。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肺结核患者在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治疗并完成疗程后,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患者不垫付相关费用。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门诊费用列入门特病种后按定额结算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