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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改革进入过渡期,药房托管不能解决“以药养医”现状?

 作者|   大鹏

        “药房托管是变相的“二次议价”,实质上将暗扣变明扣的不合法行为合法化了。”一位基层医改专家告诉记者,药房托管只是一种过渡性策略,不可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目前国内“以药养医”现状。

  前不久,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在《规划》中“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章节,山东表示,“完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办法,加强药品配送行为监管,防止独家配送、垄断经营,严禁网下采购配送药品。”

  无独有偶,据《医学界》获悉,近日某医改试点省份的卫生官员也表示,该省将发文,明确不鼓励、不支持医疗机构与有关企业开展所谓的门诊药房“托管”等业务合作。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潜在法律和政策风险。


医药改革的“过渡”

  据《医学界》了解,随着药品零加成全盘落地,全国各地出现了多种以门诊药房与医院脱离为原则的试点模式,药房托管就是其中之一。

  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医院的运营和补偿模式下,不少公立医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药房托管可以缓解医院补偿不足的问题。从“以药养医”到“以药补医”的良性转变,药房托管也为医药改革提供了一种过渡。因此,“药房托管”看似是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的一剂“良药”。

变相规避国家政策

  2014年11月,湖北省卫计委、工商局、物价局等六部门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这也是全国首部药房托管的指导意见。但是令主管部门没有想到的是,文件发出后,却遭到了联名抵制。

  除此以外,托管企业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从医院药房买的药,价格不仅不会降低,还会上涨。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提供给垄断企业30%~40%的扣点,药品就会被排斥于市场之外。这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在“变相规避国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药房托管是变相的“二次议价”,实质上将暗扣变明扣的不合法行为合法化了。”一位基层医改专家告诉《医学界》,药房托管只是一种过渡性策略,不可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目前国内“以药养医”现状。有一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让一家卖药的企业去垄断一家甚或某一地的药品销售权,又怎么能够切断医疗卫生人员与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怎么实现医药分家?

来源: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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