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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检查+便服执法,县卫生监督所成功取缔一 无证行医窝点

2018年1月23日中午,苍南县卫生监督所宜山分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周密部署,迅速出动,成功取缔一无证行医窝点。

   经查,该非法行医窝点负责人蔡某非常狡猾,为逃避检查,故意避开卫生执法人员正常工作时间营业,一见有执法车辆就立即逃窜,待执法人员走后再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1月23日执法人员利用午休空挡,避开当事人熟悉的路线,对该“窝点”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一名病人正在接受输液治疗,查获药品四箱,当事人在证据面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场,卫生执法人员对该窝点依法予以取缔,并对现场发现的医疗设备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下一步,我所将对蔡某非法行医的行为立案查处。


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黑诊所”、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容易造成误诊、漏诊、延误或加重患者病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此次行动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窝点进行取缔,有效遏制非法行医行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无死角、无遗漏。今后,仍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对“黑诊所”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曝光一家。


无证行医刑法上称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来源:苍南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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