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两年一次的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
开始申报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市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
2、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二)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2、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
(三)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四)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且2016-2017年度至少在本市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
(五)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如皋及外地累计献血20次及以上)申报有关奖项的,请献血者将如皋以外的献血记录原件交市红十字血站(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合并在本市的献血记录中一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六)市红十字血站会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申报奖项,但部分早期献血的献血者因资料不全、信息有误等原因,会影响申报工作。如皋地区的献血者如存在以上问题,请在2018年2月28日前拨打献血服务热线 0513-87531265申报、核对本人的献血次数,以防漏报。逾期未核对信息造成漏报的,可在两年后重新申报。
尊敬的无偿献血者
符合条件的抓紧来申报
2月28日截止
千万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