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提高项目质量,确保群众受益,县卫计局按照《通化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通县卫计联发〔2017〕4号)的要求,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12日对全县各专业机构和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提高项目质量,确保群众受益,县卫计局按照《通化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通县卫计联发〔2017〕4号)的要求,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12日对全县各专业机构和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