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解放前,由于没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导致众多患者手足、面部和眼的畸残,被人们视为"不治之症"。解放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麻风病的防治工作,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随着科学的进步,麻风病治疗药物问世,大批麻风病人得到治愈并回归社会,麻风病已是可以防治的疾病。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麻风病不遗传,主要通过接触未治疗的麻风病人而传染,大多数人对麻风菌有自然的免疫力,只有极个别人发病,发病后,及时采用联合化疗半年或2年,即可治愈,不需要隔离治疗。
麻风病的主要症状:
1.长期生疮,不痛不痒;2.红斑白斑,麻木闭汗;3.眉毛稀疏,貌似醉酒;4.耳垂肥大,面有虫爬;5.皮肤干燥,肢端麻木;6.四肢筋粗,疼痛难忍;7.虎口无肉,手指弯曲;8.小腿变细,吊脚跛行;9.嘴歪眼翻,口角下垂;10.足底溃烂,长期不愈。
如果发现他人有疑似麻风症状或体征,应动员其主动就诊或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果怀疑自己患有麻风病,应及早到医院皮肤科、皮肤病防治所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就诊,确诊后即可得到免费药物治疗,如果不及时就诊治疗,不但会传染他人,还会导致手、足、面部和眼的畸残,终身残疾。
(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