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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8〕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中医药事业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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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出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立足江西中医药文化底蕴、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等比较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综合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改革完善发展政策和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
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现代制药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
全省以道地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建成30个赣产道地药材和优势中药材种植基地;
中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5家,全省中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1000亿元;
基本建成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为重点的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构建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达到4家、30家,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协同服务进一步加强;
构建中医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各级各类人才保障。
《行动计划》要求
积极发展中医药+农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种养新模式。推进中药材主产区种植业发展,重点建设抚州、宜春、九江、吉安、上饶等5个主产市,着力种植车前子、黄栀子、吴萸子、枳壳等为代表的赣产道地药材。加强珍稀中药材保护利用,重点针对龙脑樟、白芨、粉防己、蛇类、穿山甲等珍稀濒危药用物种,建设稀缺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水平,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储技术标准,探索构建中药饮片产品的溯源体系。
大力发展中医药+工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制造新模式。壮大中药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实施樟树药都振兴计划,加快宜春、抚州等地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鹰潭、赣州、吉安等地规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培育中药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中药大品种。推动中药现代化制造,加强中成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组建省级中药制剂中心,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利用自制中药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和院内制剂。推动中药与现代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等融合创新,支持食疗科技创新。
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业,探索建立中医绿色服务新模式。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省级国医院、市级国医馆、县级国医堂、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加快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和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步伐,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一批重点(特色)专科和优势(专病)治疗中心,建设区域优势专科(专病)分级诊疗协同体。积极推广应用热敏灸技术,加快推进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组建江西省热敏灸联盟集团,实施热敏灸省外、海外发展计划,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养老机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有机融合,建设中医药“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
《行动计划》强调
省中医药事业推进小组统筹协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省、市、县(市、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在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强化相关职责。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中医药与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示范区。健全中医药行业准入制度,对社会资本开办的中医药产业基建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放开省管非处方中药价格,适当提高中医服务尤其是非药物治疗等项目价格,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鼓励中医药类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中医药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大各类科技资源、创新计划对中医药研发的立项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创新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建设水平。积极探索高水平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省内中医药院校等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和临床教学基地。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积极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研究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支持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新药研发和产业化。依法依规建立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确保群众医疗安全。
(徐潮)
主 管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 办
江西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中心)
编辑/胡 骏
统筹/黄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