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车主跟通妹一样,最近都被这则“驾驶证销分新规”新闻刷屏了。新规主要论调都是:“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3月1日后,这种方法再也行不通了!”看完吓得大家都扎堆不顾人山人海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去了……
新规是真是假?
通友们注意啦!!!
经过多方考证,通妹在这提醒大家,朋友圈流传的这则消息属于误读。真相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也就是新增了一个渠道而已,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如果直接到柜台办理违章还是按照以前的规定,不用绑定也可以办理!该新政目前只是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其他城市也将在年内陆续落实。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政策落实地区车主
需要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的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通妹开着闺蜜花花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通妹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通妹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闺蜜花花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注意:如果通妹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那我也只能处理闺蜜花花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驾驶人可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认证注册或者交警官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注意: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一本驾驶证在线上平台只能绑定一辆非本人机动车,而要绑定更多机动车还需要前往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才能办理。
通过交警处罚窗口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面签绑定车辆数量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好了,不管同不同意,还是得按政策办事。以后通妹需要找个熟人帮忙销分,看来大舅二姑三姨妈四表妹五堂兄都需要到交管部门面签后,才能处理他们面签日期后的违章。否则,扣满自己的分只能重新学习去了。该新规大部分地区还没完全普及,通友们切记以地方交警通知为准,不要扎堆到车管所处理违章噢!
哎!你说临时借车给朋友违章了怎么办?这新规意思是还要人家绑定我家车辆才可以销分,这不是要和朋友断决来往的节奏?
通友
通妹
新规后是比较麻烦了,政策目前只针对私家车辆;借给好友开的话,对于实施的地区,3月1日前,通过自助终端或线上办理违法时可以扣车主的分,也可以扣借车朋友的分;3月1日后,如果借车的朋友没有绑定这台车,通过自助终端或线上办理时只能扣车主自己的分了!如果要扣您朋友驾驶证的分,就需要您朋友携带证件原件亲自去交警队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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