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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圈都注意了!CFDA、卫计委、医改办……这些名字都已是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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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审议。


方案指出,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


其中,与医药圈息息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具体改革方案如下:


1.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淡化了计划生育的概念,同时强调医疗与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结合的“大健康”构想。预计未来,会刺激医疗产业会更多跟预防,康复和养老产业结合,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和总健康成本概念,之后政府会继续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制度,以解决游戏那的医保费用和医疗资源与社会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的矛盾。


2.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业内人士表示:表面上看,此举解决了市场主体面临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从深层次讲,这一机构的设立,是对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深化。而三家反垄断机构职责的整合,也意味着未来,无论是在价格、并购等方面滥用垄断地位的企业,还是出台妨碍公平竞争规定的政府机构,都将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执法对象。


3.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业内人士表示,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整合分散在原来4部委的保险职能,便于高效的运行机制,将过去那种相互制约、相互不配合的因素去除掉。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减少一些沟通成本,减少企业跟政府之间的政策矛盾制约的协调成本。但能否真正终结多头管理的局面,还需要看未来的具体落实。


在39医药君看来,这次改革直面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到诸多方面。可以预见的是,各大机构权力的整合,也将开启新一轮监管风暴,未来更多“重拳”将源源不断。企业需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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