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峻
导语: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机构设置调整的方案,对医药行业的影响还是挺大的。
一、国家卫计委改为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这项改革顺理成章,改口也特别容易。全面放开二胎后,计划生育工作早已经不是卫生领域的重点工作,改名是迟早的事情。把“健康”放在机构名称中,也是有原因的。
我再次提醒大家关注2016年年底的《健康中国2030》文件,这是应对老龄化慢病威胁的纲领性文件,对中国医疗卫生的未来发展方向有重要的意义——就是健康管理。
卫健委主要职责的第一条就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另外还有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等医疗卫生职责当然还在卫健委。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依然保留,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虽然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职责还在,重心必然转向健康职责,会增加健康政策和管理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各地卫健部门机构也会有调整,但是医政医管、基层卫生等部门可能不会调整。但这纯属老百姓瞎猜,不作数,药企项目对接的部门领导,可能会把项目停一停,等部门调整方案确定了再实施。
有趣的是,医改办没有了......我认为不是否定医改办的工作,卫健委工作职责中第二条就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可能顶层设计在卫健委,主要工作职责移到医疗保障局了。
二、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然作为独立职能机构存在,但作为二级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另外,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那么,前段时间吵吵嚷嚷的医药代表备案制相关工作,自然转到市场监督总局下的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不会有大的变化。但是,现在领导们都在忙着搬办公室,备案制的正式稿肯定要先放一放了......
医药行业的贪污贿赂这些违法行为,还是在公安局,不会变。给付利益等不合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来是工商管,肯定就统一归在市场监督局下,是不是由药监局管,就不敢瞎猜了。
反正药企的所有合规问题,除了那些刑法层面的,都是由市场监督总局来管理的。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总有名扬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