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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儿科‘’神药‘’,3岁以下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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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各类”安全“问题,

除了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近年来关注最多的还有食品安全、药品安全,

这不,

又一款儿科神药引起了受众的广泛关注!

食药总局修订匹多莫德说明书

3月9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匹多莫德制剂(包括匹多莫德片、散、分散片、口服溶液、口服液、胶囊、颗粒)说明书进行修订。

根据国家食药总局提供的修订信息,

修订后匹多莫德的适应症,

只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

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删掉了其他一些急性期的感染、

耳鼻喉科感染以及妇科感染。

同时,不良反应也增多了

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

有以下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损害: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口干、腹胀、食欲异常、胃灼热等,罕见肝脏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偶见可致皮肤过敏(包括皮疹和瘙痒)、皮肤潮红等;严重者可罕见皮肤、粘膜溃疡;

神经系统损害:偶见头晕、头痛眩晕等;

其他:偶见胸闷、发热、嗜睡、心悸、面部水肿、唇部水肿等。


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修订明确指出3岁以下儿童禁用该药

在用法用量上规定:

  •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 成人:每次0.8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所有匹多莫德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模板,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匹多莫德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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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国家食药总局、央视新闻、广东医疗

转载来源:陕西百姓健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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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高小娥(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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