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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感防治药物阳光采购补充申报的通知信息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流感防治药物阳光采购工作的函》和《关于做好流行性感冒抗病毒药物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函【2018】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范围

(一)尚未纳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流感防治药物品种(详见附件1)进行平台申报。

(二)已纳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流感防治药物品种(详见附件2)。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的流感防治药物产品继续挂网采购,尚未挂网的产品可进行申报。

二、平台申报有关事项

(一)平台申报

1、注意事项

(1)已经办理过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不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登陆采购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未办理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丢失的企业,需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方可进行申报。

(3)曾以集团公司名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其所属生产企业须重新进行现场报名并分别办理CA数字证书。

2、平台申报时间和方法

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0日24时。如有变动,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告为准。

方法:申报企业凭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登陆“药品资审系统”,按《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填报企业和申报产品的电子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3、挂网规则

流感防治药物按照《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直接挂网药品挂网规则执行。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9日9时至17时

2、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403室

3、现场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附件. 1、尚未纳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流感防治药物品种目录

2、已纳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流感防治药物品种目录

3、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内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4、申报需携带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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