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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3月底前没有续保缴费将视为中断参保哦

根据《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2018年度续保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续保缴费的将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加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应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


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标准为 3860元/人·年可选择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任一家作为保险费代扣银行,与选择的代扣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通过绑定的银行卡一次性扣缴全年社会保险费。为保证扣费成功,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在银行卡存入足额资金,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导致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缴费标准为 210元/人·年城乡居民参加二档,按属地管理,原则上在乡镇(村)、街道(社区)按户或家庭集中组织参续保并代收代缴。城区居民可在网上缴费(人社APP、银行手机APP)、银行柜台缴费、银行协议代扣、银行自助缴费或到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缴纳2018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



为确保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续保缴费!

 

内江市医保经办机构参续保咨询电话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2285285


市中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2101186


东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2251137


隆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3935258


资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5610136


威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2—8226594


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0832—2203121


大家记得及时缴费续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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